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骗局花样百出,出现“以房养老”“养老理财”“免费旅游”“包治百病”等等乱象。养老诈骗,不仅损害老年人“钱袋子”,还危及其身心健康甚至生命。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成立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此次江苏严打养老诈骗犯罪就是对该行动的深入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最高法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持续以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养老诈骗,坚决斩断伸向老年人的“黑恶之手”,形成“不敢骗”的良好态势,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但同时也要看到,通过防诈,配合反诈,实现“不能骗、骗不了”,同样也迫在眉睫。
从这方面来看,政府和市场如何提供更充分更优质的养老产品,制定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消费政策,让养老骗局没有空子可钻,同样也是一种反诈思路。
在养老服务方面,老年人在年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这就需要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模式,针对不同需求老人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既保障老有所养,更鼓励老有所为。
在政策保护方面,既要在收入分配、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体制和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也要在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上加大力度。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老年人买保健品可“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总之,针对养老的反诈、防诈,不能单纯地看作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更要看作是促进养老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途径,强化养老产品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让老人远离养老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