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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 政府“买单”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松原市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抓好养老服务为工作重点,把保障城市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老有所养作为头等大事,探索开展了政府购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获得了特殊困难老人群体的广泛认可。
 
    一、案例背景
 
    目前,松原市60周岁以上人口48.4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1.5%,面对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松原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形式,有效解决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难题,让老年人在家也能享有来自政府和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这种养老模式既符合老年人对“家庭”和“服务”的双重需求,也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主要做法
 
    (一)提供政策保障,解决“谁来买”的问题。年初,将政府购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市级财政每年单列专项资金100万元,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提供预算经费保障。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最终确定3家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由专业社会组织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140名老年人,总服务时长达到11223小时,平均每名老人享受80小时服务。家住金伦社区的张大爷说:“岁数大了,身体有病行动也不便,连自己吃饭都是能糊弄一顿是一顿,这回好了,咱自己不用花钱打个电话就有人来帮着给做饭、测测血压,太感谢党的好政策了。”
 
    (二)核准对象内容,解决“为谁买”和“买什么”的问题。通过开展全面普查和服务对象申报程序,将辖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人列入服务范围,建立购买服务对象档案,细化年龄、健康状态和个体特征等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居家上门”服务模式,提供医疗、保洁、洗澡、做饭、理发等21项“一对一”服务。
 
    (三)完善服务机制,解决“如何买”的问题。由居家老人向所在社区提出服务申请,相应的社会组织第一时间认领任务并及时上门提供服务,实现了服务对象需求与社会组织精准对接。政府按照每小时17元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并根据老人失能程度、家庭状况和自理能力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进行服务,每月可分别享受30小时、20小时、10小时居家服务,相应服务等级的老人不花一分钱,就能不出家门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四)加强日常监管,解决“服务质量”的问题。一方面安排专门人员对社会组织上传的影像资料进行审查,并与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另一方面,成立专项考评组,在年终采取查看服务对象档案、随机入户走访,对承接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态度和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做到服务“有依据、有质量、有成效”。对效果不好、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承接主体予以责令整改和停止服务。同时,针对服务对象建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范围,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清除。
 
    三、取得成效
 
    一是破解了社会养老服务难题。随着政府购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开展,越来越多的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从“观望”变为了主动申请,期待能够享受购买服务所带来的便捷和温暖,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变成生动现实。二是弘扬了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同时也极大满足了老年人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从实际效果看,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促进了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三是推动了养老产业快速发展。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而且对养老服务的形式、项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居家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将成为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